九張 我可以說NCC委員腦殘嗎????
台灣才那麼一丁點大 分成三區發九張
這種公共財適用次佳理論 開放多家競爭不代表好
架設基地台要錢 帳單系統要錢 客服要錢
跨區轉換系統業者之間的合作也需要錢
而且這些服務都是需要全區
意思就是你雖然只有九分之ㄧ 你還是要把你責任範圍的三分之ㄧ搞定
砸全區的錢可是只服務到三分之ㄧ 正確來說是只服務到九分之ㄧ
這樣是要賺屁啊
而且台灣北中南的發展並不平均
用這種均分三區的方式是想要讓中南部的業者死的更快是嗎???
GSM系統的例子歷歷在目 阿這些人是有失憶症喔
虧委員裡還有經濟系的教授
這麼多張擺明就是分贓不均乾脆通通開放大家參賽
最妙的是現在WiMAX的設備連個鬼影子都沒有
設備廠商開發完成到測試完畢到架設
是都不用時間喔
既然都知道這些設備2008年底才有
然後要人家2009年前必須建置完成
如果不是白癡記者寫錯那就是NCC委員腦殘
且Device端也連個鬼影子都還沒見到
等到環境架設好 Device開始普及
那可能也是201x年以後的事情了
執照明年發 只給用六年
那不是人家可能還在虧錢的時候就要換照了
屆時NCC是要用什麼標準來決定誰該繼續領有執照????
他們到底搞不搞得清楚這個技術發展到什麼程度????
愚蠢至極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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